“区域农村教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发布日期:2015-10-0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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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教育厅网站

   

    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今年新增18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我校“区域农村教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经费由省财政资助。

     据了解,“2011计划”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