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是以机构标志、标准字体、标准色彩为核心展开的完整、系统的视觉传达体系,通过将学校的办学理念、文化特质、制度规范等抽象语意转换为具体的符号概念,塑造出独特的学校形象。为更好地保护校名等无形资产,防止恶意侵权行为,维护学校声誉,2015年我校开始申请注册“闽南师范大学”在第16类办公用品类、第41类学校教育类、第42类科研类等3个类别共12件商标。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已经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审核,全部注册成功。
闽南师范大学中英文校名、闽南师范大学校标标志等已经在国家商标局进行了商标注册,闽南师范大学对其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获使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生产、制作和销售载有闽南师范大学注册商标的商品;校内各二级单位、直属附属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授权。
此次商标的成功注册是塑造闽南师范大学品牌形象的有力举措,我校将会通过不懈努力来维护我们的品牌信誉,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我校品牌的认可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