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示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总结文明校园创建经验,进一步激发基层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经研究,拟于近期表彰一批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处室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根据福建省2014年开展第十二届文明学校的有关文件和精神,特制定《闽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比细则》,请各教学学院结合上述评选办法,做好相关材料收集的整理提交党委宣传部(含目录及支撑材料,材料起止时间为:2011年9月-2014年6月),学校将于近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教学单位进行考评,并评选若干先进单位。
机关部门和教辅单位可自愿参评先进处室评比,参评单位请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处室推荐表》。
校内各单位可申报一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并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获评的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将发给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为认真做好第十二届福建省文明学校迎评工作,校内各单位应认真总结2011年9月以来本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改进的思路,做好工作总结报送党委宣传部。
上述相关材料请于6月27日下班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张云老师处(联系电话:259140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宣传部邮箱:zsxcb123@163.com。
附件:
闽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比细则.doc
闽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处室推荐表.doc
闽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