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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对市督导”网络初评暨实施方案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作者:     文章来源: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5-13 14:40      

5月11日-13日,受福建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委托,2022年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简称“对市督导”)网络初评暨实施方案研讨会在我校召开。受省政府总督学、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委托,省政府副总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李迅到评审现场调研指导并讲话。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我校党委书记、教育督导研究院院长吴彬镪参加有关活动。

李迅指出,“对市督导”是对市级人民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关情况的评价,是教育督导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对市督导”有利于促进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把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政策导向;有利于促进增强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提升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有利于聚焦制约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突出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市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精准施策。希望通过“对市督导”工作,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高,加快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短板,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和共享水平,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期待,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李迅强调,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有效督政尤为必要。督学、专家们要重点掌握“对市督导”办法和标准,熟悉相关政策依据,按流程规范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督导评估工作水平;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据自评材料、数据甄别分析,对被督导对象的主要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的评价要客观公正,言之有据;要深入细致对各市的教育事业发展状况进行问诊把脉,确保结果可靠有效,对无法正确反映工作实绩和发展状况的,要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参加本次“对市督导”初评暨实施方案研讨会的还有部分国家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省政府督学、特约督学,福建教育督导智库项目建设单位我校教育督导研究院相关人员等。

据悉,本次研讨会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有关部署精神,进一步推动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研讨会期间,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对市督导”指标体系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我校教育督导研究院自2020年1月成立以来,主动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委托的项目,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培养专业人才、搭建交流平台,尤其在督政方面当好参谋助手,发挥智库作用。

(文/图: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