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为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省委、省政府及校党委的部署,经研究,决定组建以马克思主义学院陈再生教授为团长,郑文海教授为副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师共29名党员组成的学习教育宣讲团,在全校范围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16年9月5日—9月30日
二、 宣讲对象
1. 全体教职工(已参加8月25日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除外)
2. 学生(各院系学生党员及主要学生干部)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开展辅导报告、座谈交流、主题征文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帮助广大师生深刻理解“七一”重要讲话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引导师生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精心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师生将学习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用学习的成果进一步指导实践,牢牢树立“四个意识”,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为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汇聚强大能量。
3.广泛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做好学习讲话精神的舆论引导,在全校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
4.做好总结。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校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活动安排》(见附件),认真组织好宣讲辅导报告,具体宣讲时间及地点由各二级党组织与宣讲团讲师联系确定。请各二级党组织在9月30日前完成宣讲活动,并做好学习活动总结。
宣传团做完辅导报告后,请各二级党组织在学生党员中广泛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征文活动,并于10月20日前,推荐10篇征文报送宣传部,届时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征文纸质版请加盖公章报送宣传部办公室张云老师(科技楼南1410),相关学习活动总结及征文电子版请发送至宣传部邮箱:
zsxcb123@163.com。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6年9月5日
附件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