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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深受鼓舞 倍感振奋
作者:     文章来源:闽南师大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3-15 09:50      

 

全市干部群众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


      本报讯(记者 陈益雄 蔡柳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在我市干部群众中引发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这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让人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实在太让人激动了!”当听到“赞成2958票”时,来自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全国人大代表陆銮眉,无法抑制内心的喜悦,与现场其他代表一起热烈鼓掌。“掌声体现出了修改宪法的民意基础和中国共产党的凝聚力、向心力。”通过电话连线,身在全国“两会”现场的陆銮眉告诉记者,“伴随国家根本法权威的进一步彰显、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定能越走越宽广,我们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阮授智看来,修改宪法是时代所趋、事业所需、民心所向。阮授智表示,宪法明确赋予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使地方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各具特色、极富针对性的制度保障,这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体制的重大举措,是对我国地方立法实践探索与成功经验的提炼升华,对有效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必将发挥出重要作用。

      “宪法要与时俱进。新时代、新作为,必须要有新修正的宪法作保障。”市政协文教卫体委主任陈勇谋认为,这次修宪最大的亮点在于强化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效结合的治国方略,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更延续了中国历次修改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衔接性。“特别是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加入到了爱国统一战线范畴,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决心。作为政协干部,我们将积极参与到各项事业的建设大潮中去,为推动漳州改革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庄严宪法,字字千钧。在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何东平的眼中,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是对未来中国发展做出具有前瞻性的根本法设计,对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极具活力,振奋人心。

      “此次宪法修改,在总纲规定当中载入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意义非凡。”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法医师刘龙清表示,这一修改,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2018-3-14 01|要闻

http://szb.zznews.cn/html/2018-03/14/content_1775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