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积极做好学校创建福建省第三届文明校园工作,将学校打造成漳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张亮丽名片,助力漳州文明城市创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环境整治
后勤处要做好校园主干道和校区环境卫生保洁,积极做好校园卫生整治工作。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汽车、电动车等规范停放管理,营造规范有序的校园环境。各学院、各部门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保持各自管辖的教学、办公、宿舍区的整洁、美观、卫生、有序。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保意识教育,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积极推动无烟校区建设,建设节约、生态、低碳型绿色校园。
二、宣传阵地更新
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网站、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展板等各类宣传思想阵地的更新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文明健康、生态环保宣传。各单位要对所管辖的教学楼、行政办公区域、学生公寓等宣传橱窗、宣传展板等进行卫生清理、设施维护和内容更新,老旧破损的宣传栏及时维修翻新,并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做好宣传载体更新内容的审批台账。展板、横幅内容过时的及时撤除。要教育引导学生,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在校园随意悬挂各类横幅。各单位LED电子显示屏要结合漳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做好氛围营造工作。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安全标识、停车标识、消防设施破损、老旧排查,及时做好更新。后勤处要做好学生公寓区各类车辆摆放、安全指示标识的排查,及时更换破损、老旧标识。
三、文明礼仪教育
近期,漳州市正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做好文明礼仪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八不”行为规范,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传播者和创建文明校园的践行者。师生要规范停车;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驾驶电动车,要佩戴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机动车不乱停乱放,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公共场所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倡导文明用餐、光盘行动,做到节俭养德,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请各单位于4月22日前完成相关工作,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