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更好地展现学校整体形象,学校将逐步推进和完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为此,学校设计了名片的规范格式以便全体教职工在今后的公务交往中统一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是学校的身份标志,名片作为公务交往中生动具体的视觉符号,其格式的统一有利于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各单位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
2、名片的长和宽规格为:89*54 ;名片正上方为仿毛体校名“闽南师范大学”,校名左边为红色的校标图案,校名和校标的整体大小规格为:60*11mm。校名右边为单位名称,字体:汉鼎简中圆,字号:10号(如有两个单位,则分两排排列,字号:7号)。个人姓名位于名片的居中位置,字体:行楷,字号:21号;名字右侧为职务或职称栏,字体:黑体,字号:7号;名字下方分别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QQ等栏目,中文字体:黑体,英文字体:Arial,字号:7号。

3、名片中的学校标志、名片持有人信息、颜色、图案、字体、字号等都应严格统一,禁止自行调整格式;名片持有人的身份主要标注“行政职务、职称”要素,其他社会兼职职务如须体现请印制在名片背面。如需制作外文页面,采用与中文页面相同的颜色、图案与格式。
4、各单位可在宣传部网页“下载中心”浏览下载名片样式。
党委宣传部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