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专门下发通知,将在全省高校开展推荐和宣传教书育人先进人物活动,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推进高校教书育人工作,更好地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教师认真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为了更好地发掘、推选和宣传教书育人先进人物,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征集教书育人先进人物事迹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1.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在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资助帮扶贫困学生、指导大学生社团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2.乐育英才,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育人方面有独到见解和成功做法,事迹突出,成效明显,受到各界好评; 3.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能力,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声誉。 二、征集办法 1.各党总支推荐1-3名先进人物,宣传部将把各院系推荐的先进人物汇编成册,并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公开评审,从各单位报送的人选中遴选3名先进人物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参评。省委教育工委将从各高校报送的候选人中遴选出若干名教书育人先进人物,并汇编先进事迹材料,同时,在省内主流媒体以及省教育厅网站、省教育电视台等对其中部分优秀教师进行重点宣传; 2.各单位上报的先进人物事迹材料,内容应真实可信、简明扼要、鲜明生动,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3. 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先进人物的事迹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张云老师处(综合楼中区606),联系电话:259140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sxcb123@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XX单位教书育人先进人物事迹材料”。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组织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征集近年来涌现的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 2.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校报、校刊、网站、宣传橱窗、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的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教书育人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弘扬高尚师德。 3.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重点推荐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党委宣传部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