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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12-0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

  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法宣办[2013]1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通过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学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为实现学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活动时间

   12月1日 ——12月7日

  四、宣传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突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3.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4.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活动的主要形式

  1.“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省法宣办将在福建东南网、福建普法网举办全省“六五”普法成果网上展示活动,集中展示全省各地各部门“六五”普法成效亮点。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将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请各党总支在本单位网页主动链接,并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活动。

2.各党总支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法制知识讲座、法制主题班会、法制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样、各具特色的“12·4”法制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周密组织,注重实效。各党总支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3.结合实际,特色鲜明。要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切实发挥好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发挥LED、  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4.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中所形成的图片和文字资料要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请各党总支于12月8日之前将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张云老师处(综合楼中区606),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发送至邮箱:zsxcb123@163.com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