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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征集闽南师范大学校歌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12-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自2013年4月份开展校歌征集活动以来,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干部职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认真创作,共收到65篇投稿。由于校歌的选用是一件严谨的事情,经专家初步评选,在首轮校歌征集活动中没有合适的作品入围。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校歌要反映学校历史、现状与未来,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体现艰苦创业、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乐意奉献的精神,激励师生员工爱岗敬业、团结一心、爱校荣校。
2.简洁明快,寓意深长,韵律流畅,激情昂扬,易学易唱,适宜合唱与广泛传播。
3.歌词简洁明了、朴实自然,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曲调节奏明快,优美动听,催人奋进。
4.校歌的创作可以是独立的歌词,也可以是词曲兼有的完整作品。作曲用简谱和五线谱均可,作品送交词曲成稿或总谱。
5.每位作者限投一个作品。投递作品需附原创申明、创作说明、典籍出处、相关注解及作者基本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所在院系(单位)、联系电话。
二、投稿方式
1.邮递方式
将应征稿件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注“闽南师范大学校歌应征稿”字样,送交闽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邮编:363000
2.网络方式
应征稿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zsxcb123@163.com
,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闽南师范大学校歌”字样
咨询电话:0596-2591403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6个月内未收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三、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后,学校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聘请专家对投递作品进行评审。
四、权责说明
1.投递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由创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2.学校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采用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说明)。
3.对入围作品,除署名权外的所有著作权归学校所有。
竭诚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海内外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贡献睿智,彰显才华,积极参与校歌的征集活动。
党委宣传部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