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调动和激发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我省社科普及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省社科联将组织开展福建省社科普及名家、十佳社科讲坛(堂)、优秀社科普及作品和先进社科普及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和范围
1、社科普及名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业务素质,2012年以来积极参加省市县社科讲坛(堂)讲座活动,讲座次数多、社会反响好的专家学者;
2、十佳社科讲坛(堂):由省市县(区)和高校社科联主办或管理的讲坛(堂),2012年以来经常开展社科普及讲座,基本上有固定场所,每年达到12场以上,影响力大(县级讲坛由所在设区市社科联推荐);
3、优秀社科普及作品:2012年以来本省编辑出版的社科普及作品(包括读物、音像制品等);
4、优秀工作者:社科联系统负责、组织社科普及工作,在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履职尽责,工作有创新,组织协调能力强。
二、推荐要求
1、2012以来已被评为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和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的不作为本次推荐对象。
2、有意向申报“社科普及名家”、“十佳社科讲坛(堂)”、“优秀社科普及作品”和优秀工作者的,请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推荐表,于2015年5月25日前将电子版推荐表发至邮箱:zsxcb123@163.com。纸质版请一并提交到宣传部办公室张云老师处。推荐参评优秀社科普及作品的还需提交两份作品。联系电话:2591403
2_20150513160517_kgmzc.doc
2_20150513160509_pnh6s.doc
2_20150513160523_ocsmq.doc
2_20150513160550_kcepy.doc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