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讴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历程,重温党的光辉历程,追寻革命先辈的光辉足迹,激发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经研究,决定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征文、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建党95 周年和长征胜利80 周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挖掘党的发展与长征精神的历史内涵与时代价值,抒写党的光荣传统、光辉岁月,激励我校师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长征路上阔步前行,勇往直前。
二、主办单位
闽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闽南师范大学校团委
三、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
四、征集时间
4月28日——6月15日
五、作品要求
(一)征文要求
1.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字数3000 字以内(诗歌不超过100行)。
2.以歌颂党、歌颂长征精神为主题,主题明确、文字生动,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思想性和文学性。
3.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旦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二)书画作品要求
1.书画作品以长征组歌、毛泽东诗词等经典名作为主要创作内容。
2.书画作品画种形式不限,作品规格不限。
3.书画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与作者共同享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作品。
送稿时要在作品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业(教师/学生/校友)、联系方式。
六、投稿方式
征文来稿请统一以word附件的格式发送,邮件标题注明“征文”字样。在作品正文后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电子稿件发送至邮箱:fjzstw@163.com.
书画作品统一交至校团委(达理活动中心307)刘红旗处,联系电话:0596-2559033。
七、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书画、征文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并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对获奖书画作品将举行专场展出。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共青团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