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拍摄闽南师范大学形象宣传片及《大学之道》专题片,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有关公司积极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1.闽南师范大学形象宣传片(8-10分钟左右),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闽南师范大学《大学之道》专题片制作(20分钟)
(二)项目总造价
以上两个项目总造价18万元以下(不含),其中闽南师范大学形象宣传片10万以下(不含),闽南师范大学《大学之道》专题片8万以下(不含)
二、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有丰富的形象宣传片的制作经验,有录制行政事业单位宣传片者优先。
4.中标单位须有广播级高清摄像机和配套的高清后期制作设备,并配备有广角、摇臂、轨道、升降、灯光、航拍等硬件设备。
(二)服务要求
1.拥有高效成熟的制作团队,摄制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摄制前须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须与校方沟通)。
3.摄制人员有创新性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校方的制作要求。
4.拥有拍摄、编辑、撰稿、字幕以及中央级配音等专业要求。
5.能够提供4K高清航拍服务。全片均为全高清拍摄,分辨率不低于3840*2160P。(史料除外)
6.宣传片内容必须为原创,宣传片的文稿撰写、摄制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由服务方负责,闽南师范大学提供相关文字资料和部分图像素材。
7.形象宣传片字幕要求中英文两种语言。
8.后期编辑需按照校方要求进行,并积极配合修改、补充拍摄镜头,确保制作效果。
(三)版权归属
闽南师范大学形象宣传片及《大学之道》版权归闽南师范大学,投标人须把原片及素材给闽南师范大学,此后根据需要所做修改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另行商定。
三、投标须知
(一)时间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3月 19日下午17:30时前。
地点:闽南师范大学科技信息楼南1410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环老师 电话:0596-2591403
2.开标时间:2018 年3月20日上午8:30
(二)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谈判,评标小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从质量、报价、公司信誉、拍摄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低报价不作为确定中标单位的唯一依据。
2.业主分别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与业主达成共识者成为最终中标人。
3.经谈判小组确认后,立即发布中标公告。
(三)投标报价
1.投标人需向招标人递交投标造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本次投标最终报价,即中标后标的物的单价按最后报价比例作相应调整。
3.投标人的报价及最终报价为包含方案设计、拍摄、制作等所有发票(含税)的费用。
(四)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中选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发票,由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五) 质量保证
中标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方有权拒绝支付尾款。
四、投标文件装订
(一)投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公司简介及近3年来拍摄的有代表性的优良作品3-4部案例情况和合同;
3.闽南师范大学形象宣传片报价一览表、《大学之道》专题片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成本预算表);
4.闽南师范大学形象宣传片及《大学之道》专题片拍摄方案及创意阐述;
(二)投标书文件袋和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必须装袋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闽南师范大学形象宣传片及《大学之道》投标书”字样。
备注: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证件或证明资料等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或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2.资格审查的标准按照省政府采购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3.复印件开标时验原件。
五、其他
其他事宜,以竞标后相关合同为准。本招标书解释权归闽南师范大学宣传部所有。
闽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