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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

各二级学院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等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民族自信,抒发爱国情感,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征文作品要紧扣“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主题,从个人与民族、国家、社会、新时代的关系等角度,通过所见所闻、所学所思,抒发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

二、征文要求

1.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彰显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

2.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笔触生动,语言清新,感染力强。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适当。可以是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也可以是学习心得、日记、主题调查报告等。

3.作品须为署名作者自已所写、首发,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禁抄袭。

4.稿件须在作品文末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学校名称、所在学院、指导老师。作品可配发作者的师生照、同学照、家庭照、集体照及学校的建筑物、校园风光、校门校名校训等相关图片。

三、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

四、具体安排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征文活动,引导他们以自己的视角、自己的语言、自己的体验、自己的方式告白伟大祖国,进一步凝聚爱国之心、弘扬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2.请各学院于2020年10月20日之前推荐报送3-5篇稿件(若有配图请不要插入文档,直接跟文档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同时报送《“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推荐稿件汇总表》,一并发送至宣传部邮箱:zsxcb123@163.com

3.征文时间截止后,主办单位将选取若干优秀作品在《闽南师范大学校报》刊发,并择优向“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推荐。入选“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的作品,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中共福建省委讲师团、福建省教育厅还将组织专家对刊发的优秀作品进行再次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作品若干,发放奖金及获奖证书,同时对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扬,颁发奖励证书。

附件:《“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推荐稿件汇总表》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