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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师院政法系、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作者:     文章来源:政法系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12-07 16:29      
    12月4日下午,在全国第九个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由我校政治法律系和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主办,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12·4”法制宣传活动在漳州人民剧场外举行。宣传活动在政法系学子带来的《青春踢踏舞》中拉开序幕,小品、相声、手语表演等精彩的文艺演出、普法知识有奖问答、法律标识竟猜等游戏吸引了众多群众的热情参与。
    福建南州律师所在现场开展了免费法律咨询活动。法律专家们耐心细致地为居民解疑答惑,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活动中还举行了南州律师基金捐赠仪式。07、08年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曾向漳州师院政法系捐赠了35000元资助63个贫困生,本次活动中南州律师事务所再次捐赠了18000元作为助学基金。
    据了解,今年我校政法系2006级法学班是该校首届法学本科班,全班56位同学中54人报名参加了今年的司法考试,共30位同学顺利通过,通过率为56%。
    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本次活动有效引导群众参与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