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十月,在漳州师范学院政法系、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东铺头街道加禾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共同主办的“学习十七大,法律进社区”活动中,政法系和南州律师事务所共同创建了“南州律师扶贫基金”。
根据基金会的要求,今年将发放第一批扶贫基金。同时,为保证本次推选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政法系制定了严格的推选程序,参与此次推选活动的对象必须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合格及无违纪处分等条件,在此基础上产生20名一般困难学生和3名特别困难学生,每人将得到500元的资助,特别困难在一般困难学生中推选产生。基金推选程序由各班宣传,组织同学自荐与推荐,辅导员进行资格初审,提交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最终公布结果。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参与,经核查,将取消该班候选人资格,并不再补报。
政法系领导老师高度重视此次推选活动,要求认真落实此次基金的推举、审核和发放工作,表示在全院师生和社会人士的热心帮助下尽全力关注贫困学生,保障他们的学习、生活,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关爱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