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维权工作做细做实,帮助同学们撑开头顶的保护伞”——这是漳州师范学院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工作人员们最大的心愿,厚厚的投诉记录档案,见证了他们一路的坚持与努力。
2007年10月20日,在漳州市芗城区工商管理局的提议和支持下,福建省首家高校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漳州师范学院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成立,服务点坐落于达理学生公寓3号楼工作站,挂靠院学生会权益部。 服务点实行8小时值班制,由权益部45名干事担任服务点联络员,轮流值班,接待师生相关咨询及投诉,并推行手办责任制;建立与芗城区工商局的联系制度,协助工商局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服务点最大的特点是‘学生自治’。”院团委领导介绍,“学院团委在具体分管和宏观指导的前提下,放手将服务点交给学生会权益部,由学生们自己负责完成各项工作。”我院现有近2万名师生,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消费方面的问题,维权点常驻我院将使我院师生享受到优质的维权服务,及时解决消费中存在的侵权问题,从而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经过了3年的试点工作,在2010年12月,我院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成功晋级福建省12315消费维权示范站点,为其他高校提供了一个可借鉴范本,先后吸引了厦门大学等6所院校前来参观学习。2011年2月16日,《福建日报》也将我院成为全省首家高校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作为典型事例(象牙塔里树起一面维权旗帜——记漳州师范学院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刊登上报,产生了积极影响。求是杂志亦予关注,其《红旗文稿》编辑部来征稿函,拟收录此文章。
“12315”消费维权点进驻我院是构建“平安芗城”,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将方便我院师生的维权咨询与投诉,同时也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让同学们进一步懂得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区乃至和谐漳州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