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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绍福副校长深入校二级单位开展物资采购工作调研
作者:     文章来源:国资处、招投标中心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19 17:00      

 

    近日,何绍福副校长带领国资处、招投标中心负责人就“物资采购与管理工作”专题,深入新闻传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保卫处等二级单位开展调研工作。调研工作以单位座谈会的形式展开,二级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何绍福副校长明确了此次调研的目的,了解《闽南师范大学校院两级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闽南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验收、入库管理细则》试行以来,二级单位在物资采购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倾听二级单位在招投标、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后期制度的修订做好准备,同时进一步理顺学校的物资采购与管理工作,推动学校物资采购工作规范、高效的进行。何副校长强调,二级单位应把握“合法合理”的原则,行使好学院自主权。

    各单位与会代表交流了单位在自主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及与学校业务管理部门和校外招标代理机构对接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疑义,同时也结合其所在单位的工作实际,对学校物资采购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国资处、招投标中心负责人针对与会代表提出的物资采购工作中存在的操作层面的技术问题进行相应的解释,并对存在共性的问题进行收集,将在下一阶段结合漳州市财政局即将印发的《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加以整理,拟定整改方案,推进制度的修订和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