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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获“2017年度福建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作者:     文章来源:校团委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3-19 18:36      

 

     3月15日上午,由福建省工商局、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福建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福州举行,活动现场对“2017年度福建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进行表彰,我校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以团体形式入选,获得表彰。
     据悉,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开展寻找“2017年福建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经初审、网络公开投票、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等多个环节,最终评选出10个“2017年度福建省最美维权人物”。  
    我校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作为福建省首个校园12315维权服务省级示范点,10年来共承接校园消费投诉853起,成功处理835起,成功率达97.9%。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新消法》实施日之际,在我校开展了消费维权进校园现场观摩活动。2016年时任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翔对示范点给予高度肯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得到了《求是》杂志、红旗文稿、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报道。

我校代表上台领奖

(文: 林铃玉       图:林铃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