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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大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根据省委、省政府及校党委的部署,经研究,决定由校党委讲师团15名党员教师组成的学习教育宣讲团,在全校范围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2017年11月15日——11月30日


        二、宣讲对象
        1.全体教职工(已参加11月9日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除外)
        2.学生(各院系三、四年级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主要学生干部代表)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开展辅导报告、理论研讨、座谈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帮助广大师生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矛盾、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引导师生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精心组织。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好党的十九大集中宣讲,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引导广大师生将学习和实践紧密结合,用学习的成果进一步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为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汇聚强大能量。
        3.广泛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舆论引导,在全校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4.做好总结。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校党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安排》(见附件),认真组织好宣讲辅导报告,具体宣讲时间及地点由各二级党组织与宣讲团讲师联系确定。请各二级党组织在11月30日前完成宣讲活动,并做好学习活动总结。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宣传部(党校)办公室朱艳丽老师(科技楼南1411室),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邮箱:
zsxcb123@163.com.

 

        附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安排表.doc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