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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关于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做好全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福建推广运用,进一步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根据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闽委宣〔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构建组织架构

按照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习组织架构要求,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要迅速动员,层层组织,积极推动本学院、本部门党员干部、在岗在编教职工、学生党员纳入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架构,督促下载安装、学习使用。

二、建立工作领导小组

认真落实“全党办、大家办”要求,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宣传部牵头,会同组织部、统战部、机关党委、教师工作处等部门建立学习组织架构。各二级党委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本单位实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广泛运用、全面覆盖。各二级党委要明确1名学习管理员,主要负责组织运用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活动、公布学习积分、上报学习情况、推进学习考核等工作。

三、着力加强宣传推广

各二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为师生立好标杆、作出示范。要增强宣传工作意识,对宣传稿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广泛利用各种宣传载体,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网站、报刊、微信、微博等积极宣传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好做法、特色活动、取得的成绩等。相关宣传稿件请同时发送一份到宣传部邮箱:zsxcb123@163.com。

四、积极开展网上评论

各二级党委要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针对重大主题、重要节点、重要时期和重要事项等,积极组织参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时评”、手机APP“时评”“学习强国号”以及福建分平台栏目评论互动,及时发声、引导舆论。

五、强化工作督促考核

坚持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和党员干部学习考核。校党委宣传部将根据省委宣传部“每日统计、每周汇总、每月通报”制度,每周对各二级党委学习使用人数、学习积分、供稿用稿等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对各单位推广运用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