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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中纪委“老虎”处分通报中这六个新表述,真精准!
作者:     文章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05-07 16:29      

“一再拒绝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拒不交代问题”“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参加全国两会期间严重破坏会风会纪,造成恶劣影响”……4月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两天之内发布了3名省部级干部的处分通报,其中一些新的问题表述引发广泛关注。

据记者统计,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在中管干部处分通报中增加了不少个性化的“纪言纪语”:如“不担当、不作为、徇私情”“高价出售本人书法作品”“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败”等,使得这些落马“老虎”的违纪画像”逐步高清起来。

从笼统到“靶向化”,愈发精准到位的语言表述,不仅提炼了中管干部违纪背后的共性及个性,为未来执纪监督提供经验,也为预防类似违纪行为的再发生奠定基础。

“一再拒绝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拒不交代问题”

4月29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通报,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钱引安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觉悟和政治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一再拒绝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拒不交代问题,对抗组织审查。

对党忠诚老实,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的基本义务。近年来,部分党员干部在实施违纪行为后,特别是其违纪行为开始被组织调查后,往往实施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此前,中央纪委网站在刊登回复网友“如何认定处理‘对抗组织审查行为’”时曾解答,执纪审理实践中,对此类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注意把握好以下问题:第一,关于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定性问题;第二,关于如何把握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时间节点;第三,关于干扰巡视工作能否认定为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问题;第四,关于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和党员正常行使申辩、申诉权利的区别问题。

解答中,中央纪委特别提到,被审查人在接受组织审查时,如果由于存在思想顾虑或畏惧心理,谈话初期避重就轻、拒不交代,但经思想教育后能够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如实交代问题的,不宜认定为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由此可以看出,钱引安的违纪问题在于他一意孤行、顽抗到底,属于对抗组织审查。

“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与钱引安同日被通报开除党籍的还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邢云。据中央纪委网站通报消息,邢云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据悉,以往的落马干部处分通报涉及人事问题的通常有“违规提拔使用干部”等表述方式,省部级干部违纪通报中强调“突击提拔”的较为罕见。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曾有专家分析,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是主要领导交接期较为常见的腐败行为。发生此类问题根本还在于有些地方或部门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在提拔任用干部方面一言九鼎。在这种绝对权力的高压下,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常委会讨论等程序,均容易成为一道道虚拟防线。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行为作出补充规定。《条例》第七十六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全国两会期间严重破坏会风会纪,造成恶劣影响”

2019年4月28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通报,江苏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缪瑞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经查,缪瑞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参加全国两会期间严重破坏会风会纪,造成恶劣影响。

记者注意到,在近年来的落马“老虎”中,被通报“参加全国两会期间严重破坏会风会纪”的,缪瑞林还是第一人。据公开资料显示,缪瑞林曾是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由江苏省选出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苏省原副省长缪瑞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责令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抓好会风会纪是历年全国两会的重点。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还分别在大会秘书处设立会风会纪监督组,制定了20条改进会风的具体措施,新增了“加强会风建设、严肃会议纪律,坚决抵制和纠正一切不正之风,不相互拉关系、变相从事商业活动”等内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各代表团严肃会风往深里走、实里走:安徽代表团要求代表发言尽量控制在10分钟以内;江西、湖北、宁夏、云南、台湾等代表团严禁代表在会议期间打牌、饮酒等。有代表表示,今年还不允许在大会堂全体会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不得组织和参加会外活动等,这些规定,使代表能够更加专心地聆听报告、认真审议,对于保障会议质量,提升履职效果有着积极意义。

“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败”

3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努尔·白克力被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央纪委通报称,努尔·白克力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败。

近年来曝光的诸多腐败案件显示,家风败坏已成为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诱因。在苏荣、周本顺、黄兴国等“老虎”的处分通报中,出现过“支持、纵容亲属利用其特殊身份擅权干政”“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等表述,但“大搞家族式腐败”这样的表述在“老虎”处分通报中还是第一次出现。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体现着干部的个人形象,更是党风政风的重要表现,对社风民风也有着深刻影响。中国纪检监察报此前曾评论,个别领导干部获得权力后,把家庭甚至家族利益放在首位,家庭或家族成了亲情捆绑下的利益共同体、腐败共同体,这种以腐败官员为轴心,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发财的家族式腐败,带坏了官场风气,败坏了社会风气,最终也毁坏了整个家庭、家族。

有鉴于此,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新增与家风建设有关的条款,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高价出售本人书法作品”

2月3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消息,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称,靳绥东收受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向私营企业主借车供其家属长期无偿使用、高价出售本人书法作品。其中“高价出售本人书法作品”的表述在以往“老虎”处分通报中较为罕见。

近年来,一些官员对书协美协等各种协会的职务、名号趋之若鹜。据公开资料显示,靳绥东曾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意欲行贿者以购买书画作品为名向其进行利益输送,这实际上是以艺术之名,行“雅贿”之实。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已经落马的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原副局长蒋国星,曾兼任江苏省书法研究院特聘书法家等,他将书法作品挂上个人网站、微博,引得“钻营”者争相竞买,赚取“润笔费”;广东省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聂党权在落马前曾为江门市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在多个慈善活动中,聂党权的书法被拍卖至上万元。

其实,党员领导干部有雅好并非坏事,雅好可以丰富业余生活、修身养性、提升道德情操。可怕的是个别干部未能守住公与私的边界,由“好”而“贪”、由“雅”而“腐”,打着雅好的旗号,公权私用、以权谋私,最终滑倒在雅贿面前。

“不担当、不作为、徇私情”

2月2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严重违纪违法被通报开除党籍。通报称,经查,吴浈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中央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在分管药品监管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徇私情。其中,“不担当、不作为、徇私情”的表述方式在官员处分通报中比较少见。

去年8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这起问题疫苗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既暴露出监管不到位等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身为分管药品监管工作的原食药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难辞其咎。也是在这次会议上,吴浈被查的消息首次被公开。

容为公之失,却不赦为私之罪。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干部乱作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干部庸政懒政怠政,认为只要不违法违纪即可,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总想当“太平官”。还有一些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私用,打着推动发展的旗号为个人、家族、亲朋好友谋取私利,或者不顾大局为了自己和小团体的利益不惜牺牲广大人民的利益。

为惩治这种“为官不为”等行为,2016年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党的各级干部明确了行动戒尺,要进一步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成为广大干部的共识,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